东营市文化馆活动室预约登记管理制度
为保障公共文化资源得到合理、公平的分配和使用,同时确保文化馆基本工作职能的正常开展和实现,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各类活动厅(室)仅用于舞蹈、声乐、器乐等艺术活动的教学和排练,不另作其他用途。
二、预约单位使用本馆文化活动场所,须提前七天申请预约,以便安排活动档期,保证活动时间的合理性、科学性、及时性,预约活动周期最长为一个月,预约单位每周活动两次。
三、办理预约登记时,预约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加盖有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字)的《东营市文化馆免费开放文化活动厅室预约使用申请表》,申请表在我馆领取。预约单位为社会文艺团体的,须具备相关资质并在民政局或工商局登记注册。
四、在保证本馆举办的各项文化活动正常开展的前提下,预约使用免费开放的群众文化活动场地,应按照预约登记时间先后顺序,经审核通过后,统一安排使用,如遇与文化馆活动有冲突,以文化馆活动优先。
五、预约单位要按预约时间活动,活动前,须在登记处登记,方可进入活动室,活动结束后,请与文化馆管理人员做好交接工作。如不按预约时间活动并不提前于文化馆沟通请示两次以上取消下次预约资格。
六、文化馆是公益性单位,在文化馆预约活动的单位不允许有收费现象。一经发现,永久取消其预约资格。
七、凡预约使用文化馆设施或参与文化馆活动的人员,请自觉遵守以上各项规定,如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将追究责任。
八、本制度公布之日起实施,其最终解释权归文化馆。
预约登记地点:东营市文化馆(府前大街92号)
咨询电话:0546-8308137
东营市文化馆
2018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