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文化馆活动室预约登记管理制度
为优化公共文化资源配置,确保文化馆各项活动、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实现,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各活动厅(室)仅用于舞蹈、声乐、器乐、美术、书法等艺术活动的教学和排练,不作其他用途。
二、预约单位使用本馆文化活动场所,须提前七天申请预约,以便安排相关厅室,保证活动时间的合理性、科学性、及时性,预约活动周期最长为一个月,预约单位最多每周活动两次。
三、办理预约登记时,预约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四、在确保本馆举办的各项文化活动正常开展的前提下,预约使用免费开放的群众文化活动场地,应按照预约登记时间先后顺序,经审核通过后,统一安排使用,如遇冲突,将由工作人员统筹安排。
五、为确保资源利用率,请预约单位按时到馆,并在登记处登记,方可进入活动厅室,结束后,请与文化馆管理人员做好交接工作。如不按预约时间活动,且不与我馆工作人员沟通协商,擅自使用房间两次以上者,将取消预约资格。
六、文化馆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在文化馆参与各项活动的单位或个人不允许有与公共资源使用相关的收费现象。一经发现,取消其预约资格。
七、凡预约使用文化馆设施或参与文化馆活动的人员,请自觉遵守以上各项规定,如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八、本制度公布之日起实施,其最终解释权归市文化馆。
预约登记地点:东营市文化馆(府前大街92号)
咨询电话:0546-8308137
东营市文化馆
2025年3月